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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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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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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工作 一、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由户口本人通过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向社区居委会如 实提供家庭成员有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无异议的填 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4、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社区居委会通知申 请人并说明理由 5、社区张榜公布区民政局的批准结果,社区要张榜公布三天以上,对无异议的从批准之日 起次月发放保障金 三、办理低保待遇的相关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收入 证明、残疾证明、劳动能力证明、有关裁决裁定证 明、在校学生证明等 四、劳动能力鉴定定期复查 1、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人员的劳动能力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终身(安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阶段性(安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具备劳动能力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首先在社区确定具备其它所办理低保条件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 处和区民政局审批后,带本人身份证一寸一张免冠照片到顺城区指定的医院进行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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