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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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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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一、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当地的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由户口本人通过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向社区居委会如实提 供家庭成员有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无异议的填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4、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社区居委会通知申请人 并说明理由 5、社区张榜公布区民政局的批准结果,社区要张榜公布三天以上,对无异议的从批准之日起次 月发放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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